课堂讲法理 实践润人心
——某高中青少年普法工作访谈纪实
在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进程中,高中阶段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规则素养的关键时期。近日,“我应宁需——青少年普法形式调研”项目实践团成员对某高中政治教师进行了专题访谈,围绕当前校园普法的形式、成效与挑战进行了深入交流,为理解高中普法现状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普法形式多元,系统性仍有不足。该校普法工作以课堂教学、专题讲座、网络学习与校园宣传为主要形式。文科班开设《法律生活》课程,由政治教师系统授课;学校每学期至少邀请法治副校长(通常由法院工作人员担任)开展一次讲座,内容涵盖校园欺凌预防、网络安全与防诈骗等;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“学宪法、讲宪法”等线上普法活动,并利用橱窗、黑板报等进行日常宣传。
然而,当前普法活动仍以传统形式为主,沉浸式、实践类活动(如模拟法庭、法院旁听)开展较少。教师坦言,这类活动对资源要求较高,实施存在现实困难。
学生兴趣导向明显,主动学法者少。在普法内容上,学生更关注与自身相关、贴近校园生活或社会热点的案例,如校园伤害责任划分、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等。形式方面,案例教学、互动讨论较单向条文宣讲更受欢迎。
值得注意的是,学生主动寻求法律知识的情况较少,多通过参加社团、阅读书籍等个体途径进行。整体而言,学生参与普法活动仍以被动参与为主,兴趣和实际需求是驱动学习的主要因素。
文理差异显著,实践效果有待提升。由于选科差异,文科生通过课程接受到的系统法律教育远多于理科生,在法律意识、纠纷解决途径理解等方面表现更优。而理科生仅能通过讲座、宣传活动等零散接触法律知识,普法效果相对薄弱。
此外,尽管现有普法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生的法律认知,但实践转化能力仍显不足。学生较少主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,法治素养多停留在认知层面。
面对当前不足,该教师提出多项建议:首先是,应当增加实践体验,如组织法院旁听、监狱参观等活动;其次,要加强校社联动,引入社区资源,鼓励学生参与法律宣传志愿服务;最后,要加强教师法律培训,提升师资专业水平。

结语
高中阶段的普法教育是构建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。当前,某高中在普法体系建设方面已有一定基础,但在实践性、覆盖面与创新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。未来需进一步整合资源、创新形式,推动普法教育从“知法”向“用法”深化,真正让法治精神融入青少年成长历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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